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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交纳 |
| 来源: 时间:08-02-28 作者: 点击数: |
房产税交纳
(一)申报材料
1、房屋所有权证
2、土地使用证
3、税务登记证
4、租赁协议
5、房屋所有权人(代管人)身份证
6、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
(二)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》
(三)办事程序:①受理申请 ②审核 ③交费
1、房产税及各税
(1)房产税
①依照房产原值扣除30%的余值计算纳税的,税率为1.2%。
②依照租金收入计算纳税的,税率为12%。
(2)营业税:以租赁收入为依据,税率为5%。
(3)城市维护建设税:以营业税为依据,税率为7%,即城市维护建设税=营业税额×7%。
(4)教育费附加:以营业税为依据,税率为3%,即教育费附加=营业税额×3%。
(5)城镇土地使用税:按街道等级,分别适用3元/m2、
2元/m2、1元/m2。
(6)所得税:对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,以每次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,分别适用税率计征。
(7)印花税:以租赁收入为依据,按1‰贴花;不足1元按1元贴花。
2、销售不动产各税:
①营业税:依照销售不动产收入总额(包括价款外各项应税费用、基金)为计税依据,按照5%的税率计征。
②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:分别以所征收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,依照7%的税率和3%的征收率计征。
③所得税: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许地税发(2004)36号文件规定,按10%的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法定的适用税率计征所得税。
④土地增值税:核率征收,依照销售不动产总收入的0.7%计征。
⑤印花税:根据购房合同,按销售不动产收入总额的万分之三计征。
3.办事时限:即办
4.咨询电话:12319
5.监督举报电话:12319 |
| 责任编辑:宁丽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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